网站首页 校园信息 学校通知 特色创建 德育园地 课程教学 校本研修 教育科研 教工之家 仰高春秋 学习园地
党建工作 - 学校简介 - 教师招聘 - 学籍管理 - 便民问答 - 校长信箱 - 学校地图 - 内容搜索 - 网站简介 - 友情链接 - 联系方式 校园新闻 - 每周安排 - 校务公开 - 时事热点 - 计划总结 - 党总支工作 - 管理制度 党总支 - 校长室 - 工 会 - 校务办 - 研究室 - 课程处 - 德育室 - 团 委 1思想教育深入师生素质提升 - 2学校精神引领文化生活丰富 - 3党的建设加强核心作用强化 - 4体制改革深化办学质量提高 - 5平安健康达标校园环境优化 - 6社会责任担当学校形象良好 - 特色指标 两纲教育 - 主题教育 - 实践活动 - 德育课程 - 经验分享 - 国旗下讲话 - 社团活动 - 团员活动 - 心晴天空 - 志愿者活动 - 家校互动 教学案例 - 课程建设 - 语言文字 - 教学管理 - 课改动态 教育理论 - 教学展示 - 现代教育技术 - 心理辅导 - 研修信息 - 教学设计 - 读书心得 - 师德修养 教育论语 - 实验项目 - 研究动态 - 研究文献 - 教师论文 - 德育探索 - 管理纵横 - 案例研究 师德建设 - 法规文件 - 帮困互助 - 教工活动 - 班组建设 - 计划总结 - 其他事务 - 退管工作 - 巾帼风采 - 教代会 校庆专题 - 百年校史 - 我思古人 - 金榜题名 - 三林缘 - 学校荣誉 I 思想道德建设 - II 深化党的建设 - III 学校内涵发展 - IV 校园文化建设 - V 优化校园环境 - VI 社会责任担当 - 特色指标 - 学习园地
>首页 -> 教工之家 -> 巾帼风采

TOP

关于推荐三八红旗手和三八红旗集体的通知
[ 录入者:adm_wy | 时间:2014-10-11 09:11:06 | 作者: | 来源: | 浏览:11796次 ]

 

中国教育工会上海市浦东新区委员会

浦教工[2014]131

                                                                   

关于推荐2013-2014年度上海市、浦东新区、上海市教育系统、浦东新区教育系统三八红旗手和三八红旗集体的通知

 

各署分工会、各基层工会: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全国妇女十一大精神,充分发挥优秀女性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职业女性在上海改革创新、转型升级和浦东二次创业中作出更大的贡献,根据市妇联、市人保局《关于评选2013-2014年度上海市三八红旗手和三八红旗集体的通知》(沪人社奖〔20146号)文件精神,新区教育工会决定,按照民主推荐、自下而上、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新区教育系统内开展2013-2014年度市、区和市系统、区系统三八红旗手候选人、三八红旗集体候选单位的推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推荐范围:凡在本区教育系统内工作、符合评选条件的成年女性和以女性为主的集体均可参加评选。

(二)名额:上海市三八红旗手1名,浦东新区三八红旗手4名,上海市教育系统三八红旗手2名,浦东新区教育系统三八红旗手80名;上海市三八红旗集体1个,浦东新区三八红旗集体3个,上海市教育系统三八红旗集体1个,浦东新区三八红旗集体4个。

二、推评条件

(一)三八红旗手候选人推评条件

1.必须具有中国国籍,年满18周岁,且在浦东工作满两年以上。

2.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实践中锐意进取、奋力拼搏、艰苦创业,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作出突出贡献。

4.上海市教育系统三八红旗手原则上需获得过市教育系统及以上巾帼建功标兵称号,或曾获得其他市系统以上同等荣誉者;浦东新区三八红旗手原则上需获得过区级以上巾帼建功标兵称号,或曾获得其他区级以上同等荣誉者;上海市三八红旗手原则上需获得过市级以上巾帼建功标兵称号,或曾获得其他市级以上同等荣誉者。

(二)三八红旗集体候选单位推评条件

1.推评的候选单位必须是以女性为主体的单位或班组(女性比例占50%以上),且领导班子中至少有一名女性,人数规模不少于3人(含3人);必须有创建的过程,包括创建目标、措施、活动内容、取得的效果等,资料台帐(参照上海市巾帼文明岗创建台账)记录完整。

2.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和高尚的职业道德。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体现当代女性集体的精神风貌。

3.在教书育人工作中业绩突出,具有示范带动作用,为推动上海教育事业全面深化改革、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作出突出贡献。

4.上海市教育系统三八红旗集体原则上需获得过市教育系统及以上巾帼文明岗称号,或曾获得其他市系统以上同等荣誉称号;浦东新区三八红旗集体原则上需获得过区级以上巾帼文明岗称号,或曾获得其他区级以上同等荣誉者;上海市三八红旗集体原则上需获得过市级以上巾帼文明岗称号,或曾获得其他市级以上同等荣誉者。

三、推评程序和要求

(一)坚持民主推荐,确保评选公开、公平、公正。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履行民主推荐程序,由所在基层单位组织民主推荐,新区教育工会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逐级审核推荐。拟推荐对象的主要事迹,将在“浦东妇女”“浦东新区教育工会”网站进行公示。

(二)严格评选标准,突出实际业绩。

教育系统各级妇女组织要以“巾帼建新功、共筑中国梦”为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推荐评选活动。要坚持结合工作性质和工作特点,以工作业绩、贡献大小等作为衡量标准,好中选优。被推荐人选为机关事业单位干部的,须征求浦东新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计划生育等部门的意见。

(三)注重典型挖掘,进一步发挥先进的示范引领效应。

各署、基层工会要将创评工作与典型培育宣传工作相结合,注意挖掘和积累典型事迹,在做好创建、推评工作的同时,将推评工作及特色典型人物信息及时上报浦东新区教育工会,进一步发挥先进的示范引领作用。

四、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和说明

(一)924召开浦东新区教育工会工作会议,布置推荐评选工作。

(二)评选工作安排和要求

1、报送三八红旗手(集体)的候选个人和单位按要求填写《三八红旗手(集体)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1和附件2,可从“浦东新区教育工会”网站下载),撰写先进事迹材料。《推荐表》内容要填报详实、单位审核后加盖公章。先进事迹材料要反映工作实绩,重点突出,内容详实,表述准确,文字简练,字数不超过2000字。所有候选单位和个人的正式《推荐表》和先进事迹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同时报送电子版)一式三份,被推选的个人须同时附本人近期2寸半身彩照3张,于20141015由各教育署汇总(见附件3)后上报至新区教育工会。

2、根据各单位上报的三八红旗手候选人、三八红旗集体候选集体的推荐名单及材料,经新区教育工会、教育妇工委评选工作小组资格审查和综合评定后,报新区教育局党工委研究批准后,最终确定推荐名单。

四、奖励办法

(一)上海市三八红旗手(集体),由市妇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表彰,授予2013-2014年度上海市三八红旗手、上海市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

(二)市教育系统各类先进,由市教育工会、市教育系统妇工委分别授予2013-2014年度上海市教育系统三八红旗手(集体)荣誉称号。

(三)新区教育系统三八红旗手(集体),由新区教育工会、新区教育系统妇工委分别授予2013-2014年度浦东新区教育系统三八红旗手(集体)荣誉称号。

五、组织领导

新区教育工会、新区教育系统妇工委、各教育署分工会联合组成浦东新区教育系统评选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推荐、评审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三八红旗手候选人推荐表

2、三八红旗集体候选集体推荐表

3、三八红旗手(集体)推荐名单汇总表

 

 

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工会

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系统妇工委

                                                                              2014年9月28


 


[上一篇]“浦东职业女性精神”表述语及Log.. [下一篇]“女教师的幸福”主题征文及品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