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三林中学关于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学习信访工作,建立解决日益增加的信访问题的长效机制,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进一步提高对信访工作的认识。 信访工作是学校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是保障学校依法治校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接受家长、师生的监督,直接听取群众的批评、意见和建议,改进工作作风,防止和克服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把信访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不断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充分发挥信访工作在构建和谐学校中的重要作用。 二、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访工作长效机制。 健全和完善信访工作领导机制。校长为第一负责人,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对分管范围内的信访工作负直接责任。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要坚持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例会制度,处置疑难信访案件和突发性信访事件。要健全完善督查督办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重要信访案件、上级机关交办的信访案件进行督查督办,在规定时间内查结上报。对上级领导批示交办的重要信访案件,办理结果必须由主要领导审阅、签发后方可上报。 三、切实开展非正常上访整治工作。严格按照《信访条例》规定,在上级部门规定的时限内给予答复处理,将群众的诉求一一核实当事者,从不同方面了解情况,力争在初信、初访中得到最大程度的解决。 四、重视和加强行风建设,依法治校。加强对各级干部、全体教师的师德教育,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不断提高其整体素质。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行政,坚持政务公开、财务公开、增强工作透明秀,保障广大师生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党政领导干部要坚持群众路线,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不断从根本上解决因补课、征订教材、歧视学生等问题。 五、落实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对不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导致不良后果的;对在信访工作中推诿、敷衍、拖延、弄虚作假造成严重后果的;对推、拖、顶、压,党政领导批示件或上级机关交办的信访案件的;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学校必须向上级部门提出行政处分建议,包括有权向纪检监察、司法部门提出责任追究的处理建议。 上海市三林中学 2012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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