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做好2012年度高龄老人优待证发放工作的通 知
各基层退管会:
上海开展尊老社会一条龙服务工作已有22年,市委、市政府历来十分重视尊老服务工作,上海的《高龄老人优待证》已被社会广泛认可,目前各省、市之间基本上相互认证,进一步扩大了优待证的使用范围。2012年,上海海音听力机构、上海辰山植物园等单位,又加入到“尊老社会一条龙服务”行列,全市尊老项目已发展到49项。
随着尊老项目不断增加,优待证将给老人带来更多优惠和实实在在的利益。希望各基层退管会及相关组织,要一如既往地高度重视优待证的发放工作,为老人办证提供方便,把这项工作做早、做好,并落到实处。
现将2012年有关《高龄老人优待证》发放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 制证发证对象:
1942年1月1日——1942年12月31日出生的教育局、体育系统的退休人员。
二、 办证相关手续:
教育局、体育系统的退休人员,由各单位退管组织登记造册,到教育局退管会办公室统一办理。
三、 具体要求:
1、 各单位申办《高龄老人优待证》须填写登记名册(请电脑打印),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一份本单位留资料;二份交教育局退管会。
2、 根据新区退管办关于坚持先登记造册上报、后领证的原则,各单位须摸清基数,一次申办。对1942年1月1日前出生的未办理过优待证的退休人员,与2012年办证对象同步进行。
3、 申办优待证对象,要交近期一寸脱帽照片一张(年轻时代的照片恕不办理)。
4、 《高龄老人优待证》须严格按照70周岁及有关规定办理,不早发、重发和漏发。
5、 今年申领《高龄老人优待证》不收取成本费。
四、 办理时间:
从2012年3月1日起到2012年6月底止。(如有特殊情况可常年办理)
五、 办理地点:
浦电路86号(教育大厦)3楼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58761850 联系人:沈老师
附件:《上海市尊老社会“一条龙”服务发放高龄老人优待证名册》样张
浦东新区教育局退管会办公室
2012年2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