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海市三林中学班级团支部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团员先进性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团员队伍建设,推动入团标准和团员先进性状况可量化、可评估、可检测。按上级团组织要求,经与校党组织商议,根据上级文件《新时代共青团激励机制指导大纲(试行)》《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高中(中职)学生团员先进性评价参考细则》的规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班级团支部团员先进性评价。
一、评价对象 共青团员个体。
二、评价频次 每年开展一次。
三、评价标准 按照《新时代共青团激励机制指导大纲(试行)》指导标准(文末附件1)、《高中(中职)学生团员先进性评价参考细则》(文末附件2)内容进行评价。
四、操作方式 由校团委主导开展,由班主任、校团委审议评价。团支部需将个人自评、团员互评和团组织评价相结合,将学生党史理论学习、志愿服务时长、学业成绩、群众满意度等做为依据,综合采取行为观察、问卷调查、谈心谈话或民主测评等方式,实行百分制赋分评价,对分项细则进行状态评价(是/否)和程度评价。 团员在某一方面或“急难险重新”任务中表现特别突出,有较强示范引领作用的(如创新创造、抢险救援、见义勇为等),可视情况额外加分。 团员个体触发“负面清单”情形的,不得评优。 评价结果应向团员本人反馈。班级团支部原则上需将“智慧团建”中全部团员的“评议激励”结果截图打印,在班级宣传栏内公示。
五、结果运用 每个班级团支部,优秀等次的团员数量应控制在参评团员人数的30%以内。 评价结果作为团员年度教育评议的主要依据,作为年度校级评选优秀团员的前置条件,自2021年起,原则上在班级层面被评为“优秀”的团员才有资格进一步参与校级优秀团员的评选。若破格参评校级优秀团员的,需通过校党总支、校团委、德育处共同审议。
六、具体任务 根据下发文件,于2021年12月3日前开展班级团支部团员先进性评价,各班团支书于12月5日前将本班每名团员的评议结果录入智慧团建“团内激励”的“评议激励”板块。 每位团员需规范、完整地将民主评议过程记录到《上海市三林中学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表》(文末附件3),交班主任签字,团支书于12月3日前,按照优秀团员在前,合格团员在后的顺序收齐,左侧订好,交校团委。 2021年11月25日 上海市三林中学团委 附件1:《新时代共青团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指导标准(见第五条).pdf 附件2:《高中(中职)学生团员先进性评价参考细则》.pdf 附件3:2021年上海市三林中学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表.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