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校园信息 学校通知 特色创建 德育园地 课程教学 校本研修 教育科研 教工之家 仰高春秋 学习园地
党建工作 - 学校简介 - 教师招聘 - 学籍管理 - 便民问答 - 校长信箱 - 学校地图 - 内容搜索 - 网站简介 - 友情链接 - 联系方式 校园新闻 - 每周安排 - 校务公开 - 时事热点 - 计划总结 - 党总支工作 - 管理制度 党总支 - 校长室 - 工 会 - 校务办 - 研究室 - 课程处 - 德育室 - 团 委 1思想教育深入师生素质提升 - 2学校精神引领文化生活丰富 - 3党的建设加强核心作用强化 - 4体制改革深化办学质量提高 - 5平安健康达标校园环境优化 - 6社会责任担当学校形象良好 - 特色指标 两纲教育 - 主题教育 - 实践活动 - 德育课程 - 经验分享 - 国旗下讲话 - 社团活动 - 团员活动 - 心晴天空 - 志愿者活动 - 家校互动 教学案例 - 课程建设 - 语言文字 - 教学管理 - 课改动态 教育理论 - 教学展示 - 现代教育技术 - 心理辅导 - 研修信息 - 教学设计 - 读书心得 - 师德修养 教育论语 - 实验项目 - 研究动态 - 研究文献 - 教师论文 - 德育探索 - 管理纵横 - 案例研究 师德建设 - 法规文件 - 帮困互助 - 教工活动 - 班组建设 - 计划总结 - 其他事务 - 退管工作 - 巾帼风采 - 教代会 校庆专题 - 百年校史 - 我思古人 - 金榜题名 - 三林缘 - 学校荣誉 I 思想道德建设 - II 深化党的建设 - III 学校内涵发展 - IV 校园文化建设 - V 优化校园环境 - VI 社会责任担当 - 特色指标 - 学习园地
>首页 -> 教育科研 -> 管理纵横

TOP

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
[ 录入者:adm_dhz | 时间:2009-08-24 16:15:02 | 作者: | 来源: | 浏览:13082次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充分发挥班主任在教育学生中的重要作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班主任是中小学日常思想道德教育和学生管理工作的主要实施者,是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引领者,班主任要努力成为中小学生的人生导师。

    班主任是中小学的重要岗位,从事班主任工作是中小学教师的重要职责。教师担任班主任期间应将班主任工作作为主业。

    第三条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是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重要体现。政府有关部门和学校应为班主任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保障其享有的待遇与权利。

    第二章配备与选聘

    第四条中小学每个班级应当配备一名班主任。

    第五条班主任由学校从班级任课教师中选聘。聘期由学校确定,担任一个班级的班主任时间一般应连续1学年以上。

    第六条教师初次担任班主任应接受岗前培训,符合选聘条件后学校方可聘用。

    第七条选聘班主任应当在教师任职条件的基础上突出考查以下条件:

    (一)作风正派,心理健康,为人师表;

    (二)热爱学生,善于与学生、学生家长及其他任课教师沟通;

    (三)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教育引导和组织管理能力。

    第三章职责与任务

    第八条全面了解班级内每一个学生,深入分析学生思想、心理、学习、生活状况。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尊重学生人格。采取多种方式与学生沟通,有针对性地进行思想道德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第九条认真做好班级的日常管理工作,维护班级良好秩序,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责任意识和集体荣誉感,营造民主和谐、团结互助、健康向上的集体氛围。指导班委会和团队工作。

    第十条组织、指导开展班会、团队会(日)、文体娱乐、社会实践、春(秋)游等形式多样的班级活动,注重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第十一条组织做好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导学生认真记载成长记录,实事求是地评定学生操行,向学校提出奖惩建议。

    第十二条经常与任课教师和其他教职员工沟通,主动与学生家长、学生所在社区联系,努力形成教育合力。

    第四章待遇与权利

    第十三条学校在教育管理工作中应充分发挥班主任的骨干作用,注重听取班主任意见。

    第十四条班主任工作量按当地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的一半计入教师基本工作量。各地要合理安排班主任的课时工作量,确保班主任做好班级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班主任津贴纳入绩效工资管理。在绩效工资分配中要向班主任倾斜。对于班主任承担超课时工作量的,以超课时补贴发放班主任津贴。

    第十六条班主任在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中,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

    第五章培养与培训

    第十七条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制订班主任培养培训规划,有组织地开展班主任岗位培训。

    第十八条教师教育机构应承担班主任培训任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中应设立中小学班主任工作培养方向。

    第六章考核与奖惩

    第十九条教育行政部门建立科学的班主任工作评价体系和奖惩制度。对长期从事班主任工作或在班主任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定期予以表彰奖励。选拔学校管理干部应优先考虑长期从事班主任工作的优秀班主任。

    第二十条学校建立班主任工作档案,定期组织对班主任的考核工作。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聘任、奖励和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对不能履行班主任职责的,应调离班主任岗位。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各地可根据本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上一篇]2008级高一(5)班班级制度 [下一篇]